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财劳字第253号、煤政函第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第89号文件批准,由郑州煤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,以其下属的超化煤矿、米村煤矿、东风电厂的经评估确认后的经营性净资产336,562,610元,折为22,000万股国有法人股投入,并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,1997年10月经批准发行社会公众股8,000万股,发行后总股本为30,000万股。后经本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,于1999年6月4日以1998年度公司总股本30,000万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,另用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,转送后公司总股本45,000万股。2000年5月23日,根据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,以1999年底公司总股本45,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,另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,送转后共增加股本36,000万股,至此公司总股本为81,000万股。2005年8月,郑州煤电股权分置改革完成,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东郑州煤炭工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3.8股股份对价。2005年11月,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1382号《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》批准,并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130号《关于同意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回购股份(以股抵债)的批复》批准,本公司采用定向回购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18,086万股,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为18,086万元,2005年12月28日完成定向回购,回购后公司注册资本为62,914万元。 公司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,发电及输变电;机械制造、设备安装;货运;国内贸易(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);咨询服务,信息服务,技术服务;铝的生产、加工及销售;住宿、饮食、洗浴、房屋租赁、停车、增值电信服务业务。...